关于《第二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
主题文创作品征集公告》的通知
供稿:党委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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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6/29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印发了《第二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创作、投稿。学校将参考《公告》评选标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选,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特色,除围绕《公告》中重点列出的文化符号和民族形象元素外,建议还可以围绕我校属地特征和办学优势特色,以孔子、孔府孔庙、教师博物馆、儒家文化、海洋文化等为创作元素,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创作方向,创作具有我校或驻地特色的艺术作品。
请各单位收集汇总相关作品,于8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党委统战部812办公室或发送至邮箱qsdtzb@126.com。
联系人:陈红 4456660
李毅 4455217
党委统战部
2023年6月29日
第二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