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引导更多的人关注教育、关爱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同时,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经研究,我校决定分别以“我的读书生活”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为主题,在全校开展教师征文和学生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的读书生活”教师征文活动
(一)参加对象:全校教师。
(二)征文内容。读书给教师自身专业成长带来的收获;由阅读引发的对教育教学的感悟;用读书的成果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体会等。
1.主题鲜明,材料鲜活,案例典型,时代感强,条理清晰,语言精练,文笔流畅;
2.密切结合教师读书和教育教学的实际,做到朴实真切,言之有物;
3.文体不限,题目自拟,格式规范,文末注明引文出处,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三)征文评选。宣传部、人事处、学工处将组织评委会对报送的征文集中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一等奖作品将报送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
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学生征文活动
(一)参加对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留学生。
(二)征文内容。
1.诗歌、散文、随笔等体裁不限,诗歌原则上不超过50句,散文、随笔等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2.题目自拟,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尽情抒发对老师的感恩之情,阐释自己对好老师的认识与评价。
(三)征文评选。宣传部、人事处、学工处将组织评委会对报送的征文分组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50名、二等奖70名、三等奖80名,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一等奖作品将报送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
三、报送数量、格式要求
(一)教师征文。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数量不限。
(二)学生征文。各学院报送数量不限。
(三)征文活动作品字体要求。征文题目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
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一)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正文用仿宋三号字。
四、报送方式
6月25日前,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部门稿件纸质版报送宣传部,研究生作品交由专业所在学院上交。电子版以单位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86512846@qq.com。
联系人:丰湘;联系电话:0537—4456351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加强领导,及时部署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征文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组织动员、评审和报送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大力弘扬师德、铸造师魂的过程,通过征文活动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三)广泛参与,民主公正。活动要真正做到面向基层,充分体现活动的广泛性、参与性和多样性,发动和吸引广大教师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四)严谨细致,严格评审。严禁抄袭、剽窃和代笔,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党委(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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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7日